尼克事件後談一談智慧財產權的起源與保護範圍

亞尼克事件後談一談智慧財產權的起源與保護範圍

最近亞尼克的事情在社會上造成了不小的討論熱潮,我姑且先不對此事做任何評論,畢竟這件事情說了也沒意思,我想討論的是對專利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與一些小八卦。因本身在科技業從事已久,對於一些科技業歷史上在專利的發展有些小了解,今天就花點時間跟大家談談,也順便做點小科普。

06/23 2018第二屆專利分析與創新研討會- 轉化專利支出點為專利收入點的系統化方法(北部)

專利的起源

很多創業者都會抱怨某個大公司抄襲了他的想法,或者是抱怨商業環境根本不保護專利,在這之前我們要先看一下專利的概念起源,了解他立法的來龍去脈。專利這想法其實在公元前五百年的古希臘就有,當時席巴里斯授予了精美器物工匠的特許權,可以在一段時間內獨家販售。而近代專利概念則是誕生於14世紀的英國與15世紀的文藝復興,當時國王有權利給予技術發明人特許權,時間多長就看國王心情。

真正有保障其實是到工業革命之後,英國對瓦特蒸汽機改良給予了明確的專利法案保護,這也刺激了很多工匠開始投入到技術改良中,但這也有導致一些技術互鎖的情況發生,例如我要用你的專利才能進行後續研發,若談判談不攏就變成後面全部路被鎖死。

姑且不論這個,那專利到底保護了什麼呢?

專利的保護範圍

每個國家的保護法令都各不相同,但有三條準則倒是非常一致:

  • 保護具體不保護抽象
  • 專利從不保護想法,只保護過程
  • 專利保護人造,不保護天然

這應該都很容易理解,例如外觀設計你必須給一個明確的設計圖,不能說以前是圓形我改成六角形就申請專利,因為只說六角形還是很抽象,而是要給出一個明確的六角形設計圖。又或者你不能申請一個『我要用手在螢幕上寫中文』的想法專利,而是要申請一個『如何實現用手觸碰螢幕寫字』的技術專利,這也是很多公司在申請專利時沒注意到的地方,專利保護的是如何實現的過程而不是結果,如果過程寫得不清不楚就很容易被人鑽漏洞。而在這方面保護意識最高,最經典案例就是高通申請3G的CDMA專利阻礙中國進入,CDMA本身不能申請專利,但實現這個通訊技術的方法可以。

當年高通在申請實現CDMA通訊方法相關專利時,將所有可以實現此通訊協定的方式都申請了一遍,以至於後來中國因為不想繳專利使用費,思考如何繞過他專利時發現根本繞不過去,直到3G時代都過去了中國都還沒能普及,也是為什麼中國後來直接跳4G時代的重要原因。

專利的應用手法

科技業對于專利保護當然是非常重視,畢竟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專利等同於創新,所以專利數越高當然越好。但如果你認真的去翻近些年的美國專利申請數量,你會發現到專利最多的是IBM,三星,Canon,Sony等老牌的科技公司,而我們熟知的科技四巨頭其實專利數量遠沒有這些跨國科技公司多,以大家熟知的Teasla專利總共也不過400多項,大部分還是與松下共享的電池專利。

看到這邊不知道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我們熟知的創新公司其實並不是專利申請最多的公司,這其實是因為:

專利真正的作用不是進攻,而是用來做防守的工具。

當一間公司不斷創新,他的競爭對手只能跟在身後吃剩下的市場時,創新企業其實會花更多力氣在將技術轉換成產品,而不是顧著申請專利也懶得申請。只有當公司面臨成長停滯,需要預防別人超越時,才需要不斷申請專利來保護自己,其中典型的企業就是微軟。當年微軟也是一間非常創新的公司,但進入手機時代後他發現跟不上競爭對手,於是開始大量買進電信專利,並透過打官司的方式阻礙對手成長,在矽谷人的眼中微軟就是個專利流氓。

試想一下,還沒換CEO之前微軟曾做過哪些讓人眼睛一亮的產品?

像這樣互相牽制的情況可不少見,例如IBM光是靠著打官司收專利費就能每年獲利10億多美金,微軟與高通也常做這種事情,但這也讓人不禁反思濫用專利保護到底是增長了科技進步還是抑止了科技創新。這也是為什麼專利法需要與時俱進,不斷修改審批準則的原因之一。

至於專利防守戰上,除了剛剛說的高通對3G的專利保護長城外,Google也有類似的作法。一旦有公司想要告Google侵犯某項專利,Google的內部法律團隊就會開始找出對方公司可能侵犯自己專利的地方,然後告訴對方如果你今天提告我們也會針對這些項目對你進行提告,因google在網路技術上有非常多專利,誰都不能保證自己有沒有無意間用到,沒人去挖就沒事,一旦有事那就是大事。

回顧整個專利法的發展歷史,我們可以發現專利的保護範圍只會越來越具體,即便你不想用專利告別人,也要建立好自己的防火牆,在別人對你提起訴訟時有反擊能力,另外企業本身的創新才是核心競爭力,不要以為有了專利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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